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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
今天是
关于宋方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2-31
浏览次数:
2029
厦大委组〔2015〕44号
全校各单位: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宋方青同志任中共厦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委员,任职时间自2015年10月15日算起。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12日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嘉庚主楼15楼党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361005
电话:0592-2186214,2182206 传真:0592-2187327 E-mail:zzb@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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