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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2-12-28    浏览次数: 742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才培养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高校党支部是党在高校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基层组织,是党与党员、群众直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带领师生员工落实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三大任务的战斗堡垒。加强党支部工作是学校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保证党对学校坚强领导的重要举措,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加快推进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的现实需要。

(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进一步的部署,对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的思路和举措。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党的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当前,学校正处在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在建校百年时基本建成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要完成这一任务,需要进一步发挥党支部对党员和群众的引领作用,推动各基层单位出色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

(三)校党委十分重视党支部建设,把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作为学校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研究和部署。学校各级党组织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支部建设,在优化党支部设置,创新党支部的活动内容和方式,拓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增强党支部生机活力,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大在学术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和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发扬党内民主,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不断开创党支部工作新局面。党支部工作的加强为学校党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校党支部工作中还存在着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党支部的覆盖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教学科研组织设置的新变化;有的党支部工作内容和方式较为单一,支部活动缺乏吸引力;有的党支部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规范、不健全,党员管理不严格;有的党员不重视理论学习和自身素质的提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意识不强,不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不利于加快学校奋斗目标的实现,必须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学校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着眼于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这一奋斗目标,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个根本任务,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学习型党支部为抓手,切实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目标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化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加强党支部思想理论建设,努力构建学习型党支部;加强党支部制度建设,规范支部生活,创新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增强党支部活力;发扬党内民主,建立健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的长效机制,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在推动学校发展、服务师生员工、凝聚人心、促进校园和谐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三、加强理论武装,建设学习型党支部

(一)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教育党员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提高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始终保持和发展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二)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的意识和宗旨意识,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厦门大学爱国、革命、自强、科学精神,做学校科学发展、校园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三)党支部要围绕学校中心任务,组织和引导党员广泛学习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法律、文化、教育、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了解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掌握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和学科前沿动态,努力提高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建设、服务群众、服务国家发展和海西建设的本领。

(四)党支部要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制定学期学习计划,坚持党员个人自学与党支部集中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要灵活运用讨论式、实践式、开放式等多种学习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热情,活跃学习氛围,提高学习质量。要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保障党员集中培训时间。要对党员的学习加以督促和检查,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将党员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党支部要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要求贯穿党支部工作的始终,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单位、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发挥党支部在推进世界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党支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在增强吸引力、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教师党支部要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努力服务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中发挥积极作用;机关党支部要在协助和监督本部门完成各项任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做好管理育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后勤产业党支部要在提供优质后勤服务、促进产学研结合、做好服务育人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要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教育、服务工作,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在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贡献中发挥作用;学生党支部要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指导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学校科学发展与和谐校园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教师党员要成为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模范,以人才培养、科教兴国为己任,关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勇于创新,树立主流意识,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科研水平,在学科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流领域主动作为、做出更大贡献。

党员管理干部要成为推动工作、管理育人的模范,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钻研业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艰苦奋斗,联系群众,服务基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在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学校发展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辅导员要成为关爱学生、以德育人的模范,热爱学生工作,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

后勤产业职工党员要成为爱岗敬业、服务育人的模范,努力提高后勤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服务教学科研工作,服务师生员工,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后勤保障和条件支撑。

离退休教职工党员要成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为的模范,团结带动广大离退休教职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促进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做好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学生党员要成为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模范,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广大同学共同进步,成长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五、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一)党支部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发挥党支部在推动校院党务公开、扩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作用。党支部应尊重党员选举意愿,保障党员自主行使选举权,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权利,发挥党员在党内纠错机制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的环境。

(二)党支部要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教育党员强化党员意识,把思想上入党作为党员的终身追求,保持和发展党员的先进性;强化宗旨意识,努力提高服务师生的本领;强化执政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积极参加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意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监督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结合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抓好党员的个人自评、相互评议、征求群众意见、反馈意见等工作。教育批评落后党员,按规定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党支部要做好党员服务工作。以服务党员、凝聚党心为目标,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党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党支部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注重质量、优化结构的原则,加大在学科带头人、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力度。要推行“双向培养”,把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工程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要制订并落实党支部发展党员计划,重视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思想上入党教育,及时掌握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切实把好党员队伍的“入口关”和“转正关”。要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环节,抓好党章学习、团组织推优、联系考察、思想汇报、党校培训、发展对象公示、听取党外群众意见、党员评议、支部大会表决、组织谈话、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和转正等工作。

(六)党支部要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外出学习、考察实践、讲学研修、挂职锻炼党员的管理,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要及时将流动到本单位的党员编入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组织生活。

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

(一)党支部要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要增强服务本领,维护群众利益,为师生员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要善于做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师生员工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党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改进和拓展联系服务群众的方法和途径。提倡教师党员与党外教师、教师党员与学生、学生党员与党外同学结对子、互帮互学,每个党员至少联系一至两名群众,与他们真诚交朋友,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党员服务日、“党员示范岗”等服务师生员工、服务社会的活动。鼓励党员带头参加扶贫济困、支教助学、就业援助、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落实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承诺制,教育党员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七、创新党支部工作,增强党支部活力

(一)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或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党支部要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贴近党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实际,创新“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将三会一课与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将党史教育与厦门大学“四种精神”教育、党的基本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深入革命老区、改革开放前沿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使党内生活既严肃认真又生动活泼,增强感染力和吸引力。

(二)广泛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把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要明确先进党支部的基本要求是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师生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要明确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步骤,公开承诺,接受监督;领导点评,上下互动;群众评议,确保质量;要积极参与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三)广泛持续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把支部立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开展立项活动激发党支部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部立项活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党建工作的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创新活动内容方式,力求主题突出、内容丰富、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参与广泛、效果显著。

(四)主动适应信息化发展的趋势,把握信息化给党支部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通过校园网党建工作服务平台和在线学习中心,充分利用各类党建在线教育资源,组织党员开展学习交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党支部工作方式,拓展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空间,扩大信息时代党支部工作的影响力。

八、优化党支部设置,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

(一)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单位,都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学科、专业)性质相近、业务相关的部门或单位联合建立党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人。党支部的党员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

(二)党支部的设置要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教师党支部一般按学院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系、研究所或教研室、实验室等)设置。机关、直属单位、后勤产业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单位)设置。退休教职工党员较多的单位,可单独设立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按年级、班级、专业设置,坚持把本科生“支部建在班上”。党支部的设置、撤销和变更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审批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要适应教学改革、科技创新、学科交叉、社会服务的新趋势和管理模式、组织结构的新变化,积极探索在跨学科创新平台、创新基地、创新团队、重大课题组设立教师党支部,积极探索设立与实验室、课题组、学科方向相对应的研究生党支部,积极探索建立党员导师、党员学生组成的党支部,积极探索在师生集中居住区、学生社团设立党支部,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对全体师生党员的广泛、灵活、有效覆盖。

(四)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党支部在换届选举中,要充分尊重党员意愿,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推选出来,形成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的党支部班子。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经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九、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支部建设工作责任制

(一)校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工作摆上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的重要问题。定期召开有关党建工作会议,对党支部工作进行部署。组织部门要根据党委部署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评。

(二)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要加强调查研究,学院党委、党总支委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党支部,深入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学院党委、党总支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党支部书记会议,听取汇报,研究问题,布置工作。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少数长期不开展支部生活、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进行整顿。

(三)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校院两级党校要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推动发展和群众工作的本领。学校党校每两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学院党校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支部委员的集中培训工作。要在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党支部书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创造条件、加强培养,支持教师党支部书记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努力把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成优秀专业技术骨干。

(四)教职工党支部书记要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经常与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单位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教职工党支部书记参加系务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社会服务、队伍建设、教职工福利待遇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五)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表彰在党支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校党委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学院党委、党总支也要定期开展评选表彰活动。

(六)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和支部工作理论研究。学校各级党组织要鼓励和组织党支部、党员申报研究课题,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通过组织党建理论研讨会、支部工作专题研讨会和党支部沙龙,交流研究成果和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和总结党支部建设规律,提高党支部建设科学化水平。

(七)完善党支部建设的保障机制。学校和学院(研究院)要加大基层党建经费投入,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场所和条件,加强党校、党员教育网站、党员实践基地等阵地的建设。

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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